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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行政訴訟公示送達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3年度行執字第000077號張宜君之自動履行命令函1件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公告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0號
聯絡電話:(07)3573700 分機:729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11日
發文字號:高行津紀廉113行執77字第1130012573號
主 旨:國內公示送達債務人張宜君之民國113年6月20日自動履行命令函1件。
依 據:行政訴訟法第81條、第82條、第83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3年度行執字第77號強制執行事件,經送達本院民國113年6月20日自動履行命令函1件予債務人張宜君位於高雄市大樹區之戶籍地址因「無此人」遭退回,致無法送達,現由本院廉股書記官保管,債務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本公示送達自公告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黃怡禎
股別: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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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行執77自動履行命令函pdf
- 發布日期:113-07-15
- 更新日期:113-07-15
- 發布單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