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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行政訴訟公示送達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3年度巡簡字第000001號鄭景友之裁定正本1份。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公告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0號
聯絡電話:(07)3573700 分機:128
發文日期:113年5月29日
發文字號:高行津紀敬113巡簡1字第1130011984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案裁定正本1件。
依 據:行政訴訟法第81條、第83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3年度巡簡字第1號勞工保險條例事件,因原告鄭景友之處所不明,致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無法送達,現由本院 敬股書記官保管,原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本公示送達自公告翌日起發生效力。
書記官 吳 天
- 發布日期:113-05-31
- 更新日期:113-05-31
- 發布單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