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

國內行政訴訟公示送達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3年度簡字第000085號李聖豪、賴玉屏之庭期通知書

字型大小: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公告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0號
聯絡電話:(07)3573700 分機:733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29日
發文字號:高行津紀月113簡85字第1130011967號
 
主    旨:公示送達李聖豪、賴玉屏之庭期通知書各1件。
依    據:行政訴訟法第81條、第82條、第83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3年度簡字第85號志願士兵不適服現役賠償辦法事件,因李聖豪、賴玉屏之處所不明,致應送達之庭期通知書無法送達,現由本院月股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本公示送達自公告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葉宗鑫
 

  • 發布日期:113-05-29
  • 更新日期:113-05-29
  • 發布單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