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內行政訴訟公示送達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1年度聲字第54號蕭擎勝之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2年5月23日函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公告
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高行津紀丁111聲000054字第1120001421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蕭擎勝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2年5月23日高 行津紀丁111聲000054字第 1120001395號函1件。
依據:行政訴訟法第81條、第83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1年度聲字第000054號強制執行事件,因 相對人蕭擎勝之處所不明,致應送達之 主 旨所示函文 無法送達,現由本院丁股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得隨時 來院領取。
二、本公示送達自公告翌日起發生效力。
書記官 宋鑠瑾
- 發布日期:112-05-24
- 更新日期:112-05-24
- 發布單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