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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防疫措施公告新聞稿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防疫措施公告新聞稿
本院為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本於防疫優先原則,降低群聚感染風險,避免疫情進一步擴散,並維持公務必要服務,維護民眾及同仁安全,除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必須開庭外,自110年5月19日至5月28日之案件暫緩開庭,另自110年5月19日起至5月28日止,採取下列防疫作為:
一、本院及臺南庭單一窗口仍照常受理收受書狀等業務。
二、請有訴訟諮詢需求之民眾,多加使用電話或視訊諮詢。
三、律師或其他當事人聲請閱卷時,請多聲請電子卷證,
以避免為聲請閱卷而有染疫風險。
四、本院如認有應例外開庭之情形,將另通知當事人及其
他訴訟關係人。
- 發布日期:110-05-19
- 更新日期:110-06-08
- 發布單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