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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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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2年度法官與轄區律師及會計師座談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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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2年度法官與轄區律師及會計師座談新聞稿

為增進與轄區律師、會計師就行政訴訟相關事務之溝通以提升司法業務服務品質,並使其瞭解112年8月15日行政訴訟新制本院運作現況,本院於112年11月30日辦理「112年度法官與轄區律師及會計師座談會」,會議由蘇院長秋津主持,臺南律師公會、高雄律師公會、屏東律師公會及高雄會計師公會等多位律師、會計師共同參與。蘇院長對與會律師、會計師誠摯表達歡迎之意,並表示高等行政法院分設地方庭與高等庭後,將使行政法院法官更專業化、裁判更優質,而新增之調解制度彌補行政處分瑕疵、紓解民怨降低對立、節省訴訟資源,共創三贏,有極高之公益性,本院自新制施行以來,已有3例調解案例(廢棄物清理法、土地重劃、懲處),顯見調解制度有存在之價值,故向在野法曹推廣並落實調解制度是本院接下來業務重點之一。希望透過此次座談會請與會先進對本院司法行政各項業務提出建議,與會律師、會計師就本院建立順暢無礙溝通管道與各項服務向院長表達感謝之意。 

會中本院就行政訴訟調解新制,由李庭長協明進行專題報告,分別就:1.和解與調解的區別、2.新增行政訴訟法第228條之2之調解制度、3.如何創造調解條件、4.本院近期調解成立之案例等項為分享。與會人員對本院落實調解制度均表讚許與認同,並就訴訟標的以外事項併予調解及第三人參加調解之效力與行政機關對調解制度之疑慮提出意見,院長及庭長逐一回應,並表示行政訴訟調解制度之落實有賴法院與在野法曹共同努力。

最後意見交流時間,蘇院長表示歡迎各律師、會計師先進隨時反應問題提出專業建言,作為本院往後工作推展之參考。此次交流討論熱烈,在融洽愉快之氣氛中圓滿結束。

  • 發布日期:112-12-04
  • 更新日期:112-12-05
  • 發布單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文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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