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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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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新聞稿(111年高等行政法院與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業務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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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間業務交流」由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主辦,蘇秋津院長主持,該活動於11月21、22日假高雄國賓大飯店舉行,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張國勳廳長、最高行政法院吳明鴻院長、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侯東昇院長、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沈應南院長、最高行政法院吳東都庭長,與最高行政法院簡慧娟法官、梁哲瑋法官及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庭長、法官約70人與會,並邀請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蕭文生教授參與座談提供專業學術意見。

司法院許宗力院長蒞臨致意,許院長致詞表示,依今年司法院委託民調機構調查,這幾年在各位同仁努力之下,民眾對於司法之滿意度已逐步進步提升,與歐洲理事會會員國民眾司法滿意度調查結果相較,相當於中上國家程度。另委託民調機構以律師為對象之滿意度調查,滿意度也是創新高,律師界肯認司法院這五、六年來的司改政策有助於司法改革,滿意度普遍都是6、7成以上,行政訴訟「打造堅實第一審制度」亦獲得律師高度肯定。新制採行巡迴法庭、遠距審理等方式兼顧人民應訴便利性,另新制於高等行政法院增設「地方行政訴訟庭」,可讓更多具有行政法學識、經驗與熱忱的法官進入行政法院體系,逐步厚實地方行政訴訟庭審判實務經驗,以因應日漸多元化的行政訴訟事件類型。許院長特別感謝三所高等行政法院對於新制的全力支持,期許各方都能夠持續攜手合作,讓新制順利施行。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張國勳廳長致詞時報告廳內重要工作內容及未來修法方向:(一)112年8月15日將施行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新制,將分散在22處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集中於三所高等行政法院內增設「地方行政訴訟庭」,期能提升裁判品質與法官專業性。因應新制搭配:巡迴法庭、優化弱勢兒少及身心障礙者近用司法權益、漸進擴大強制律師代理制度、強化裁判見解統一機制及防杜濫訴等制度。(二)行政訴訟新制法案通過後,行懲廳積極進行相關子法研議,目前已完成修正「稅務專業法庭設置及專業法官證明書核發辦法」,另巡迴法庭開庭辦法及調解委員設置辦法等草案目前已草擬完成。(三)於本年度6月份成立「稅務事件審理法研究制定委員會」,透過研究制定特別法,以因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引進「總額主義精神」所生相關實務疑義與未解難題,優化稅務事件審理制度,達到妥適且一致性、專業性來解決稅務行政訴訟事件。(四)持續關注社會脈動、新興行政法學議題,將審判所需的重要議題規劃為在職研習課程。(五)邀請學者專家撰寫德國、法國等國家行政訴訟上和解、調解制度之實例介紹與實際運作,供法官審判及行政機關參考。(六)草擬初任行政法院法官辦案參考手冊並集結出版第1冊及第2冊,於明年新制施行前修正改版供法官辦案參考。
最高行政法院吳明鴻院長致詞表示,行政訴訟新制即將實施,高等行政法院將增設地方行政訴訟庭,因而這次會議有重大歷史意義。「行政法院是法治國的拱心石」的前提,在於行政法院法官們是否能做出正確判決,導引國家的法治發展,而此有賴於大家一起努力。89年行政法院改制二級二審制開始即辦理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及各項研習活動,其後在100年改制為三級二審制時,各地方法院成立行政訴訟庭,亦辦理高等行政法院與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業務交流,幾年來已累積不少法律問題研討,使得行政法院訴訟品質愈加優質與經得起考驗,印證「行政法院是法治國的拱心石」這句話之意涵。衷心期盼這樣優質會議之研討傳統能夠在新制施行後繼續延續。

主持人蘇秋津院長致詞表示,從102年開始,高地行的業務交流一共討論74則法律問題,減少裁判歧異,有助於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賴,也讓大家在理論與實務都更加精進,除了討論法律問題之外,行政法院大家族更珍惜一年一度業務交流相聚的時光,所以今年特別挑選在愛河畔的國賓飯店舉辦這次活動,讓大家忙碌之餘也能放鬆心情。明年8月就要實施新制,很榮幸由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承辦舊制最後一次交流活動,為舊制業務交流活動劃下完美句點。

本次業務交流共提出5則法律問題,其中3則係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臨停爭議、強行闖越平交道致遮斷器毀損是否為肇事行為、採用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於道路需明顯標示之距離如何計算;另2則為強制執行法管轄及原告就無效行政處分提起撤銷訴訟法院應如何處理。與會人員發言熱絡,提出不同思維與觀點相互切磋,經充分討論後,其中4則作出決議,另「採用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於道路需明顯標示之距離如何計算」之提案,因三所高等行政法院受理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所為第一審裁判之上訴,認有確保裁判見解統一之必要而多件裁定移送最高行政法院裁判,則決議留待最高行政法院統一法律見解。本次交流所獲致之共識將作為法官審理案件時的重要參考。

此次業務交流,亦導入城市走讀活動,安排文化資產保存議題-見城計畫相關介紹,藉由走入極具保存與再造價值的歷史現場-左營舊城,就此臺灣保存最廣的第一石城為歷史脈絡解說與實地導覽,使行政法院法官對文化資產保存活化實務運作更加瞭解,有助於相關文資案件之審理。此次活動促進各級行政法院審判經驗交流,與會人員均感收穫豐碩,交流活動圓滿順利結束。

  • 發布日期:111-11-24
  • 更新日期:111-11-24
  • 發布單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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