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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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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8月6日宣布全國疫情二級警戒維持至同年月23日止,請各機關持續依循「因應COVID-19疫情第二級警戒地區之法院防疫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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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8月6日宣布全國疫情二級警戒維持至同年月23日止,請各機關持續依循「因應COVID-19疫情第二級警戒地區之法院防疫指引」(本院110年7月23日秘台處四字第1100021323號函計達)辦理,請查照。

  • 發布日期:110-08-11
  • 更新日期:110-08-11
  • 發布單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總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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