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台南庭 -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台南庭大門圖片

設立沿革

   司法院為加強民眾服務,便利雲林、嘉義、臺南等地區民眾訴訟,依立法院八十九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帶決議之建議,指示本院籌設臺南庭,就近審理此地區之行政訴訟事件,以落實為民服務之旨。本院借得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原址部分廳舍供作庭址,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正式成立。

   本庭採巡迴庭方式,審理雲嘉南地區行政訴訟事件,並常設收發及訴訟輔導服務人員以隨時服務民眾。

 

本庭特色

 

 

高行高等行政法院台南庭外觀圖片      本庭主建築物為一西洋式三層樓建築,面積約300多坪;旁另有一棟二層樓建築,面積約150坪。

   僻處巷弄,雖停車較為不便,但鬧中取靜,不失為一兼具藝術、人文特色之辦公處所。

   為符合民眾需求,並兼具辦公需要,本院將空間規劃為聯合服務中心、法庭及辦公室三大部分。

 

主要設施

 

聯合服務中心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台南庭服務中心圖片

   約30坪,內設單一窗口,負責訴訟程序諮詢、收狀、收文、收費、閱卷、影印等服務項目;並設有民眾休息區、記者招待區、法警值勤區,提供舒適桌椅、飲水機、書報等。
法庭
   共有新穎寬敞的法庭三間,法庭外並設置幽雅舒適的民眾休息室、律師休息區。

公告欄

   大門入口處設立大型明亮的公告欄,及時張貼主文公告事項。

觸摸式查詢機

   輸入案號可查詢裁判主文、開庭日期、法庭位置及訴訟程序。

服務電話

 

(06)216-0710轉102(訴訟程序諮詢)

       轉103(閱卷)

       轉104(收文)

       轉105(收狀)

服務項目簡介

收文 一、訴訟函文→登錄→送分案室

二、行政函文收受→登 錄→送文書科

收狀 書狀收受 → 程序審查 → 登錄 → 檢送核辦
收費售狀 一、證人鑑定人通譯旅費:

       承辦股書記官事先製作「發放通知」→庶務人員核算旅費金額送回承辦股→開庭後將通知交證人(鑑定人、通譯)→向收費人員領款。

二、郵票:

        書記官繳納郵票通知→購買郵票繳納→轉送承辦書記官。

三、影印收費

四、代售司法狀紙。

五、發還法庭數位錄音光碟:
     填寫聲請聯單 → 繳費 → 聲請聯單送承辦股 → 法官批示 → 資訊室轉錄光碟 → 送收發室承辦人 → 當事人到院領取或雙掛號郵寄。

 

閱卷影印 提出閱卷申請書(或以電話申請閱卷)→與承辦股書記官聯繫閱卷時間→按預定時間向閱卷管理人員簽名後取卷閱覽→閱後還卷。
訴訟程序諮詢

一、答覆關於訴訟程序的詢問。
二、輔導訴訟當事人或關係人報到、遞狀、繳費等關於訴訟進行的手續。
三、輔導繕寫書狀(限程序事項)
四、輔導當事人或關係人查詢裁判主文及有關訴訟事件進行情形。
五、輔導洽領裁判書類正本及其他應送達或發還之文書。
六、洽辦法律扶助事項。
七、輔導當事人聲請閱覽卷宗及證物。
        *輔導室向涉及訴訟案件時,以關於程序者為限,與實體訴訟或實體法律關係有關的事項,不在輔導範圍之列。

 

抵達本院的方式

搭乘計程車

由臺南火車站出口起程,車程約十分鐘,車資約90元

自行開車

【北上抵本院】

如行走國道一號中山高速公路,可下仁德交流道後左轉往西直行,沿著東門路續行,越過鐵路天橋後繼續直行走府前路,遇橫向忠義路後,左轉即可立即看到125巷,即抵達本院。

【南下抵本院】

如行走國道一號中山高速公路,可下仁德交流道後右轉往西直行,沿著東門路續行,越過鐵路天橋後繼續直行走府前路,遇橫向忠義路後,左轉即可看到125巷,即抵達本院。

 

搭乘公車

目前無公車可抵達。

本院台南庭地圖